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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/12/30 代子公司北京統實飲品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
序號 |
2 |
發言日期 |
113/12/30 |
發言時間 |
15:06:14 |
發言人 |
張祐信 |
發言人職稱 |
總經理 |
發言人電話 |
06-2531131 |
主旨 |
代子公司北京統實飲品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|
符合條款 |
第20款 |
事實發生日 |
113/12/30 |
說明 |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 使用權資產-不動產(廠房) 坐落於中國北京市懷柔區懷柔鎮大中富樂工業小區 2.事實發生日:113/12/30~113/12/30 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 交易單位數量:45,841.67平方公尺,折合約13,867.13坪 每單位價格:每月租金人民幣(未稅) 2025/1/1~2025/12/31:561,740.89元, 2026/1/1~2026/12/31:590,198.46元, 2027/1/1~2027/12/31:609,516.07元, 2028/1/1~2031/3/31 :617,877.11元, 2031/4/1~2036/3/31 :679,598.04元, 2036/4/1~2041/3/31 :747,438.07元, 2041/4/1~2044/12/31:822,154.72元。 交易總金額:使用權資產金額為人民幣122,480,594元 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 交易相對人:北京市懷柔區懷柔鎮大中富樂村經濟合作社 與公司之關係:非關係人 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: 不適用 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 不適用 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): 不適用 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: 付款條件: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幣(未稅) 2025/1/1~2025/12/31:561,740.89元, 2026/1/1~2026/12/31:590,198.46元, 2027/1/1~2027/12/31:609,516.07元, 2028/1/1~2031/3/31 :617,877.11元, 2031/4/1~2036/3/31 :679,598.04元, 2036/4/1~2041/3/31 :747,438.07元, 2041/4/1~2044/12/31:822,154.72元。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合同期滿後,北京統實飲品有限公司 享有租賃物的優先租賃權。 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: 交易之決定方式: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參考區域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:董事會 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 不適用 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 不適用 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 不適用 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 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 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 不適用 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 不適用 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 不適用 18.會計師姓名: 不適用 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 不適用 20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 不適用 21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 生產營運之需要 22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 無 23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 24.董事會通過日期: 不適用 25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 不適用 26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:否 27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8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 29.其他敘明事項: 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