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治理專區
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
本公司業於108年11月5日第十七屆第四次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本公司「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」,並自 109年1月1日起開始每年辦理董事會(含功能性委員會)自我或同儕評鑑,並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申報績效評估結果。
112年度董事會、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結果於113年3月5日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。
評估週期 |
評估期間 |
評估範圍 |
評估方式 |
每年執行一次 |
112年01月01日 ~ 112年12月31日 |
董事成員 |
董事成員自評 |
董事會 |
董事會內部自評 |
||
薪資報酬委員會 |
薪資報酬委員會內部自評 |
||
審計委員會 |
審計委員會內部自評 |
-
董事會評估內容及結果
績效評估衡量面向
評估項目
平均分數
(1).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12
4.83
(2).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
12
4.67
(3).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
7
4.57
(4). 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
4
5
(5). 內部控制
6
5
合計/平均分數
41
4.81
-
薪資報酬委員會評估內容及結果
績效評估衡量面向
評估項目
平均分數
(1).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4
4.50
(2). 薪酬委員會職責認知
5
4.60
(3). 提升薪酬委員會決策品質
7
5
(4). 薪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
3
5
(5). 內部控制
1
5
合計/平均分數
20
4.82
-
審計委員會評估內容及結果
績效評估衡量面向
評估項目
平均分數
(1).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4
4.50
(2). 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
5
4.60
(3). 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
7
4.71
(4). 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
3
5
(5). 內部控制
3
5
合計/平均分數
22
4.76
-
結論:
綜上所述評估結果,112年度整體董事會及其成員、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結果均達「超於標準」以上,顯示整體運作情況正常,將持續精進董事會各項職能,以提升公司治理成效。